银信科技(300231):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31 证券简称:银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8层—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3、以上第1、2、3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会议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非职工代表监事1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第6、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需同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交公司。(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6月27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 8层—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00029;传真号码:010-82621118。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蓉、林子珺 联系电话:010-82629666;010-82629666-505 联系传真:010-82621118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北京安华发展大厦8层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ww.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231”,投票简称“银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1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在1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1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6月2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下载打印、复印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6月27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下载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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