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新能源(001258):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达坂城50万千瓦、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
证券代码:001258 证券简称:立新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2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达坂城 50万千瓦、木垒 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新能源”或“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达坂城 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木垒 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分别拟投资建设达坂城 50万千瓦风电项目、木垒 50万千瓦风电项目;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动态投资总额约 19.96亿元;木垒 50万千瓦风电项目动态投资总额约 22.56亿元。 2024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达坂城 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木垒 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上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建设主体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乌鲁木齐新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 5月 2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人代表人:秦海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7MADM8NCG4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乌拉泊同心路 138号。 股权结构:立新能源持有 100%股权。 2. 公司名称:木垒新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年 5月 2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人代表人:秦海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8MADL2Y0X3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动物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业管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草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木垒镇人民北路 1733号综合办公室 401室。 股权结构:立新能源持有 100%股权。 三、投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具体情况 单位:亿元
立新能源达坂城 5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疆能源立新木垒 5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建设工期均为 6个月,计划竣工时间为 2024年 12月 31日。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公司此次投资立新能源达坂城 5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疆能源立新木垒 50万千瓦风电项目拟建场址风能资源较为丰富,不仅可利用当地的风能资源,符合国家的能源发展战略,又可对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起到一定作用,在减少温室效应气体排放等方面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可再生能源业务结构,壮大产业规模,做强做优可再生能源业务。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对促进国家能源转型、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存在的风险 以上投资建设项目已取得项目备案核准,但项目建设周期受其他审批程序、工程施工等影响较大,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及风险。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及风险。 公司将通过做好项目建设进度规划等措施规避或降低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 2个对外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 20%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80%为银行贷款,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在项目批复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投产,保障项目收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行使以下职权: 1.在不超过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项目的投资金额; 2.根据项目建设的资本金需求办理各投资主体增资及工商变更登记。 六、备查文件 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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