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马汽车(000572):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20:10:49 中财网
原标题:海马汽车: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海马汽车 公告编号:2024-30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1.公司或本公司:指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海马汽车有限:指公司全资子公司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3.河南海马物业:指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河南海马物业服务
有限公司
4.新能源科技:指公司的全资孙公司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交易基准日:指2024年5月31日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盘活存量资产,海马汽车有限拟与河南
海马物业在郑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新能源科技9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转让给河南海马物业,转让价格为52,851.39万元加标的股权过渡期损益。

2.公司与河南海马物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河南海马物业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景柱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
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未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河南海马物业概况
名称:河南海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689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邱宗勋
注册资本:254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345056843X
经营范围:物业服务
股东名称:青风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00%。

2.河南海马物业基本财务数据
河南海马物业2023年营业收入为2,135.79万元,净利润为818.03
万元;2023年末资产总额为48,955.07万元,负债总额为24,670.98万元,净资产为24,284.0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024年1-5月营业收入为1,163.74万元,净利润为377.30万元;
2024年5月末资产总额为48,815.45万元,负债总额为24,154.06万元,净资产为24,661.3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与河南海马物业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河南海马物业为公司的关
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河南海马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新能源科技概况
名称: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689号海马技
术中心1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孙忠春
注册资本:557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K5RMB2P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新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商务秘书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持股100%。

2.新能源科技基本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5月31日(即交易基准日),新能源科技资产总额为
47,916.74万元,负债总额为58.52万元,净资产为47,858.22万元。

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郑
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0二四年一至五月》(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3887号)。

3.新能源科技评估情况
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24)第020004
号评估报告,截至2024年5月31日,新能源科技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55,691.56万元,增值额7,774.82万元,增值率16.23%;负债总额评
估值58.52万元,增值额0万元,增值率0%;净资产评估值为55,633.04万元,增值额7,774.82万元,增值率16.25%。

4.经查询,新能源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海马汽车有限存在租赁新能源科技名下发动机车间等场地并
支付相应租赁费的业务,因此,海马汽车有限与新能源科技间存在经营性往来情况,截至2024年5月31日,经营性往来余额为0元;结算期限为新能源科技于每月底之前开具当月租赁费发票,海马汽车有限于次月底之前支付租赁费。

公司不存在为新能源科技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的情
况,新能源科技未占用公司资金。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涉及的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遵循一般商业规则,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海马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河南海马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双方协商确定,标的股权在交易基准日的股权转让价格(以下
简称“初始转让价款”)为52,851.39万元;同时,标的股权过渡期
(即交易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期间)的损益归甲方所有。亦即,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初始转让价款+标的股权过渡期损益。

2.支付安排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分三笔向甲方支付,其
中:
首笔支付初始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15,855.42万元,自
本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笔支付初始股权转让价款的40%,即人民币21,140.56万元,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三笔支付全部尾款(包括初始转让价款的30%及标的股权过渡期
损益),自新能源科技完成本次股权变更登记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

3.受让方的声明、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转让方未来业务需要,受让方同意新能源
技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结合自身资源优先与转让方进行相关领域业务合作。

4.双方已知悉并确认基于交易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
告中已披露的新能源科技资产负债信息,确认按现状进行交易。对于未在上述报告中披露的事项产生的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由甲方享有或承担。

5.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
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协议终止
任何一方发生实质违反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根本违约情形,且
(如果该违约是可以补救的)在收到非违约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未能补救该违约,则非违约方可以向违约方
发出书面终止协议的通知,从而终止本协议。

7.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甲方母公司(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争议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新能源科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公司持续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的具体举措,交易
完成后,公司在获得相应流动资金并提升经营效益的同时,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做好主业。

本次交易后,在经营方面对公司相关业务无不利影响;在经济效
益方面,本次交易将给公司带来约2.37亿元收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公司与河南海马物业(包含受同一主体
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17.91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
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是公司持续优化资
源配置的具体举措。交易完成后,公司可获得相应流动资金并提升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聚焦资源做好主业。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4.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4)第
020004号];
5.郑州海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0二四年
一至五月(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3887号)。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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