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000729):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000729 证券简称:燕京啤酒 公告编号:2024-41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查验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北控集团所属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3年10月23日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013年11月8日取得营业执照,办公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2号楼3层及5层。2017年公司完成了增资扩股,公司股东由3家增加到7家,增资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20.0898亿元人民币。2022年,公司完成了第二次增资扩股,原有7家股东按持股比例出资,增资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36.8498亿元人民币。7家股东占注册资本金额和比例: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12.948664亿元人民币,比例35.14%;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金额9.13918亿元人民币,比例24.80%;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金额4.083908亿元人民币,比例11.08%;北京控股有限公司,金额3.284416亿元人民币及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比例8.91%;北京北控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额2.464544亿元人民币,比例6.69%;北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2.464544亿元人民币,比例6.69%;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金额2.464544亿元人民币,比例6.69%。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批准,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 (二)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 (四)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 (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八)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 (九)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党的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股东会是财务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负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或亏损弥补方案,对公司增减资、股东转让出资、公司发行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做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审议批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 党的委员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简称:财务公司党总支)。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原则上由一人担任,配备一名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委员会。公司党总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设董事11名(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并据监管要求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管理委员会。董事会主要负责: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关联交易、数据治理等事项;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治理;制订章程修改方案,制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提请股东会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目前公司设置监事5人,其中职工监事2人。监事会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职责。 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章程》,财务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或总 监)2-6名,以满足内部分工相互制衡、业务运营相互制约的要求。建立总经理 办公会制度,负责落实董事会确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承担日常经营与管 理工作。 (二)公司架构 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 业务部门: 财务公司的客户服务部、信贷业务部、创新业务部等部门包含了财务公司大部分的资产和业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面对各类风险,是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重点。各业务部门承担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充分认识和分析本部门各项风险,确保各项业务按照既定的流程操作,各项内控措施得到有效地落实和执行。 2、将评估风险与内控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准确、及时上报风险管理部门所要求的日常风险监测报表。 3、对内控措施的有效性不断进行测试和评估,并向风险管理部门提出操作流程和内控措施改善建议。 4、及时发现和报告可能出现的风险类别,并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财务公司主要职能部门职责如下: (1)风险管理部:负责组织建设公司防范风险和化解风险的机制,负责日常合规、内控、法律事务、授权、资产分类等管理及反洗钱、行政许可等相关工作。 (2)稽核审计部:负责公司稽核审计、监管自评及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 (3)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会计核算管理、税务管理、存款准备金管理及相关金融统计工作职能。 (4)结算业务部:负责搭建财务公司资金归集、结算平台,对成员单位内部账户以及授权类银行账户进行管理,处理本、外币资金结算等业务职能。 (5)客户服务部:负责吸收存款,完成资金集中度指标、成员单位金融服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方案等。 (6)创新业务部:负责公司人民币资金运作、同业管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等业务。 (7)信贷业务部:负责办理成员单位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票据贴现、票据承兑、委托贷款,以及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等业务。 (8)信息科技部:负责信息系统管理及软件、硬件维护,设备采购及项目实施管理等工作。 (9)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协助经营班子组织落实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督办工作及文书管理工作,做好行政后勤保障、安全生产、工会等工作。 (10)党群工作部(纪检工作部):负责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党务工作、干部管理、纪检、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 (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由风险管理部组织,稽核审计部监督和评估,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法律合规风险等,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四)内部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专门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规定,同时针对结算、资金、信贷等业务制定专项业务制度及流程,从事前授权、审批,事中执行、复核、监测,事后检查、评估等环节进行了严格控制,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控制措施主要包括不相容岗位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务保护、运营分析、信息系统等。上述措施可以单独进行,也可各种措施组合进行。 1、不相容岗位分离 财务公司各部门均对部门各岗位职责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分工牵制、授权制约的原则,根据不同分工制定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各岗位在业务操作中的责权划分,建立起明晰的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机制。将会计岗与出纳岗、业务经办岗与复核岗等不相容职责实施有效分离,分工制约,强化内部监督。 2、授权审批 财务公司制定了《授权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授权管理,明确公司领导分工、各岗位的权限范围、相应职责,使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职责分明、职权相称的管理机制。 3、会计系统 财务公司制定了《会计核算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账务处理程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定期出具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地反映公司经济业务活动。 4、财产保护 财务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固定资产管理原则及职责部门,对固定资产购置、验收、领用、处置及日常管理流程进行规范,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保障公司财产安全。 5、运营分析 财务公司风险管理部根据监管要求,每季度形成经营情况报告,对公司基本经营情况,资金集中度,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充足率等各方面进行分析,确保风险监控到位,各项业务合规开展、保障公司稳健、持续发展。 6、信息系统 财务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体系,包括《信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及应急响应预案管理办法》《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核心系统数字证书及 USBKEY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核心业务系统为“财务公司业务运营管理系统”,涵盖支付结算、信贷、网上银行、同业、投资、现金池等业务模块,财务核算系统选用“用友 U8财务系统”,包含总账、UFO报表、固定资产、薪资管理、企业应用集成(EAI)等功能,实现财务核算功能。以上两个系统在业务处理能力、功能覆盖、运行稳定方面有较强优势。 同时,财务公司业务系统、财务系统不仅实时对接,还通过银企直连系统、征信及监测系统接口与外部银行及监管部门实时对接,通过系统对公司各项业务开展实时有效监控。财务公司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认证,网络安全管理能力达到了与一般商业银行同等水平。 (五)应急准备与处置 财务公司坚持“首都金融无小事”的理念,制定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经营危机、特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报告、处置程序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财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财务公司就清偿性、流动性等原因引起的突发事件时,可以采取的紧急资金调配措施包括:向北控集团在内的股东单位寻求援助(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在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北控集团将按员单位协商调剂资金;经过监管部门的批准,向其他财务公司、商业银行等同业机构借款,必要时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动用存款准备金、申请再贷款等资金支持。 (六)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经营管理活动合规,各项业务均能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并履行相关程序,未出现内部控制问题,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合计人民币224.78亿元,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28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4亿元,资金集中度为30.95%。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吸收存款余额170.30亿元;财务公司各项贷款余额合计为137.65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35.84亿元,外币贷款折人民币余额为1.81亿元,信贷业务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未发生不良贷款。 (二)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3年12月末,财务公司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应用资本底线及校准后的风险加权资产合计=31.60% 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为31.60%,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流动性比例=一个月到期的流动资产/一个月内到期的流动负债=92.79% 财务公司流动性比例为92.79%,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贷款比例=月均贷款余额/(月均存款余额+实收资本)=73.10% 财务公司贷款比例为73.10%,符合监管要求。 财务公司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财务公司票据承兑余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财务公司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比例=投资总额/资本净额=18.51% 财务公司投资比例为18.51%,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比例=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06% 财务公司固定资产比例为0.06%,符合监管要求。 (三)风险管理情况 自成立以来,财务公司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已经开展的业务符合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四、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8亿元,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本公司制订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金融业务风险。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本公司认为:财务公司2023年严格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之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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