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环保(300854):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事、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现将相关董事监事的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刘继承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其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继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刘青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其离任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青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02.5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0.9063%。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孔丽君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其离任后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丽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7204%。孔丽君女士的近亲属孔熊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0.1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3.4550%;孔熊君先生的配偶葛芳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84.7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2.6015%;孔熊君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中兰福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兰福通”)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9702%,孔熊君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中兰福通68.6355%份额。前述主体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汪伯元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伯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9.0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6831%。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离任董事监事相关声明 上述离任人员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严格遵守其在《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及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等相关承诺,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中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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