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邦科技(837242):拟回购注销《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 《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定向回购类型及依据 定向回购类型: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定向回购依据: (一)激励对象因自愿离职需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21年1月7日,公司披露了《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06)(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该《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规定的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注销。 因激励对象姜先林、杨厚轩、王亚彬自愿离职,需回购注销其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数量为限制性股票33,750股。 综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形,公司将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33,7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上述回购注销股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0.05%。 三、 回购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限售的33,75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注销对象:核心员工姜先林、杨厚轩、王亚彬; ◆回购注销数量:33,750股; ◆回购注销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05%; ◆回购注销价格:2.4746656元/股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二章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程序之五回购/注销程序之(三)规定: 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如果发生回购情形,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共实施六次权益分派,分别为: (一)2020年度权益分派 2021年5月14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1,692,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5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41,392,000*(2.5÷10)÷41,692,000=0.248201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转增股数÷10)÷总股本=41,392,000*(5÷10)÷41,692,000=0.4964022;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6.27-0.2482011=6.0217989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元。 P=P0÷(1+n)=6.0217989÷(1+0. 4964022)=4.0241847 其中: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二)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1年9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方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2,388,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62,088,000*(1÷10)÷62,388,000=0.0995191;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1年10月21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4.0241847-0.0995191=3.9246656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元。 (三)2021年度权益分派 2022年5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方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2,373,000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237,300 元。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62,373,000*(1÷10)÷62,373,000=0.1;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2年6月6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3.9246656-0.1=3.8246656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元。 (四)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1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62,3136,000*(5÷10)÷62,136,000=0.5;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5月29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3.8246656-0.5=3.3246656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元。 (五)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2023年8月2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13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62,136,000*(3.5÷10)÷62,136,000=0.35;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3年9月11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3.3246656-0.35=2.9746656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元。 (六)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 2024年5月15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519,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此次权益分派方案,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64,519,250*(5÷10)÷62,136,000=0.5;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6月3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根据《青岛建邦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草案的规定,调整公式为: P=P0-V=2.9746656-0.5=2.4746656 其中:P0 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不低于 1元。 根据上述内容,定向回购价格为人民币2.4746656元/股,定向回购数量为33,750股,定向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05%。 本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为人民币83,519.96元。
注2:表格中拟注销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中授予总量是指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扣除已完成回购注销手续的数量。 注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四、 预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五、 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维持上市地位影响的分析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上市地位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通知情况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七、 备查文件 (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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