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邦科技(837242):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

时间:2024年06月12日 22:16:04 中财网
原标题:建邦科技: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师建华、徐胜锐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2-108)、《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2-110)等相关公告。
2、2022年 10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于 2022年 10月 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及相关公告。
3、2022年 10月 27日至 2022年 11月 5日,公司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及公司内部公告栏对《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公司于 2022年 11月 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124)。
4、2022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事宜的议案》。
2022年 11月 16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127)。
5、2022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 11月 24日完成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并于2022年11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135)。

7、2022年 12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6)。

7、2023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8、2023年 10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年 10月 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80)、《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及《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等相关公告。

9、2023年 11月 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以及《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023年 11月 1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及《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规定的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因激励对象王森自愿离职,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 15,00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内 1名激励对象自愿离职,因此,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第十三章之公司与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三)规定的激励对象因自愿辞职、被公司辞退、被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将 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按照规定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和《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尚须根据《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五)《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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