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 (561160): 关于富国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8:41:17 中财网
原标题:锂电池 : 关于富国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富国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订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61160,扩位简称:“锂电池ETF”,以下简称“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情况,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4年6月17日起修订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的部分内容,并补充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后基金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特别投资风险。现将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修订

重要提示 
8、本基金如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将承担因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第十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4种类型: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 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须使用 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 进行退款或补款。 (2)可以现金替代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4种类型: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 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证券必 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买卖情况, 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2)可以现金替代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 (简称为N+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 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N+2日日终,若已购入全 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券的实际 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差额,确定 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若未能购 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 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N+2日收盘价计算 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 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4)退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仅适用于中证 电池主题指数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自T日起在收到申购交易确认后按照 “时间优先、实时申报”的原则依次买入申购被替代 的部分证券,在收到赎回交易确认后按照“时间优先、 实时申报”的原则依次卖出赎回被替代的部分证券。 T日未完成的交易,基金管理人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在T日后被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 (简称为N+2日)内,基金管理人将以收到的替代金 额买入被替代的部分证券。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 金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部分被替代证券,或 者不进行任何买入证券的操作。N+2日日终,若已 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与被替代证 券的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的 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款 项;若未能购入全部被替代的证券,则以替代金额 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加上按照 N+2日收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 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投资者或投资者应补交的 款项。 (4)退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仅适用于中 证电池主题指数中的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 股;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自T日起在收到申购交易确认后按照 “时间优先、实时申报”的原则依次买入申购被替 代的部分证券,在收到赎回交易确认后按照“时间 优先、实时申报”的原则依次卖出赎回被替代的部 分证券。T日未完成的交易,基金管理人在T日后被
  
  
  
  
  
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N+2日)内完成 上述交易。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连 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赎回确 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 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 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 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 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 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以替代 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 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 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 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替代的成份证券有正常交易的2个交易日(简称为 N+2日)内完成上述交易。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 投资的需要自主决定不买入或不卖出部分被替代证 券,或者不进行任何买入、卖出证券的操作。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非上海证券交易 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购 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向非 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非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 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 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 (包括买入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 盘价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补交的 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 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 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 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 补交的款项。
  
  
  
  
  
  
  
  
  
  
第十九部分风险揭示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一)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8、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投资风险 本基金如投资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可能面临的 风险包括: (1)经营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企业多 处于成长期,规模可能偏小,往往具有依赖核心技 术人员和供应商、客户集中度高、应对外部冲击能 力较弱等特点,企业上市后的持续创新能力、收入 及盈利水平等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置四套上市标准,其中允许未盈 利企业上市。因此可能存在企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时尚未盈 利、有累计未弥补亏损等情形,以及在上市后仍无 法盈利、持续亏损、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等情况。 (2)股价波动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多聚焦行业细分领域,业 绩受外部环境影响大,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 法可能不适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是独立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的全 国性证券交易所,其制度规则,包括股票发行、交 易、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制度 规则存在一定差别,包括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连续 竞价股票涨跌幅为30%,首日无涨跌幅限制等,这些 制度上的差异可能导致挂牌股票股价波动较大。
 (3)退市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可能因触及退市情形被终止上 市。因触及交易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因触及财务类、规范 类及重大违法类情形被终止上市的,进入退市整理 期交易15个交易日,且首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 限制。股票退市可能会给本基金带来不利影响。 (4)流动性风险 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相比,北京证券交易所 企业股权相对集中、投资者门槛相较沪深主板市场 较高,因此可能存在市场整体流动性弱于沪深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可能在特定阶段对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形成一致性预期,因此基金存在持有股票无法 正常交易的风险。 (5)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允许上市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 排。根据此项安排,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控制权相对 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 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 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 的影响力受到限制。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 险。
二、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修订招募说明书的事项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详
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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