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新趋势 (001322): 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31:13 中财网
原标题:东吴新趋势 : 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东吴新趋势价值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吴新趋势价值线混合 基金代码 001322
基金管理人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 2015-07-01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 -
日 期 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19-04-29
基金经理 刘元海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4-02-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新能源、新技术、新生活产业中的优质上市公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持续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新趋势主题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中期票据、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货币市场工具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5%;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高于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指期货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资产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上述限定范围。在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比例做适度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优势,采取兼顾风险预算管理的多层次复合投资策略,科学严谨规范资产配置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理念和风险管理方针,基金将通过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决策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新趋势股票池的初步构建根据进一步研究界定,我们按照行业分类,将代表新趋势的上市公司分布在下述几个细分领域:
A:新能源:又称非常规能源,是指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主要涉及的行业有汽车、有色金属、电气设备、建筑材料等行业。

B:新技术:即处于技术突破和技术创新阶段的高技术产业股票,目前主要包含的有机械设备、国防军工、公用事业、石化等行业的股票。

C:新生活:所谓“新生活”主题就是指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生活方式变迁中所蕴藏的投资机会,如医药生物食品饮料、农业、金融、交运、房地产、电子、计算机、传媒、通信、休闲服务、商业贸易等等行业。当未来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的升级,从事或受益于上述投资主题的外延也将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新趋势主题的识别及认定。

(2)股票投资策略是本基金的核心部分,本基金秉承价值型的投资理念,在个股精选的过程中将以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在分享股价合理回归的收益的同时力求达到投资组合较高的安全边际。同时,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研究团队和投资团队的选股能力,选择具有长期持续增长能力的公司。此外,本基金还将对个股设置止损额度,以控制个股下跌的风险。

3、债券投资策略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5、权证投资策略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7、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65%+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风险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M<1,000,000 1.5% -
1,000,000≤M<2,000,000 1.2% -
申购费(前收费) 2,000,000≤M<5,000,000 0.8% -
5,000,000≤M<10,000,000 0.3% -
M≥10,000,000 1000元/笔 -
N<7天 1.5% -
7天≤N<30天 0.75 -
30天≤N<365天 0.5% -
赎回费
1年≤N<2年 0.25% -
N≥2年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当基金单位净值高于价值线,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1.2%/年;当基金单位净值低于价值
管理费 线,暂停收取管理费。本基金上个自
然年度,基金单位净值持续低于价值
线,未收取管理费。

托管费 年费率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年费用金额47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年费用金额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详见招 -
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产品业绩
基金单位净值高于价值线 1.46%
基金单位净值低于价值线 0.26%
注:1、上个自然年度,本基金单位净值持续低于价值线,暂停收取管理费,基金运作综合费率为0.26%。

2、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投资管理风险、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基金净值跌破价值线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1、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指期货标的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 失。此外,交易所对股指期货的交易限制与规定会对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策略执行产生影响,从而对基 金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2、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 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 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 带来更大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3、基金净值跌破价值线风险 价值线既不是基金投资人的实际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诺,而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 证的价值水平。基金份额净值在大概率上会在价值线之上,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小概率事件发生的风险, 即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线的可能。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本基金的争议解决处理方式为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scfund.com.cn][客服电话:400-821-0588]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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