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特股份(002886):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
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沃特股份”)于 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现将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股票规模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2024年 4月 17日,经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23年 12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2024年 3月 1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 2024年 2月 2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21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84%,其中,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17.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3元/股,成交总金额 29,996,043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2,214,7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84%,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股份认购、股票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2024年 5月 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3268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超过 22,501,400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规模不超过 22,501,400元。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 2024Y00021号),截至 2024年 5月 24日止,公司已收到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款人民币 22,485,849.10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与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兜底、补贴等安排的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 6月 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214,700股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4%,过户价格为 10.1530元/股。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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