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000591):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4-66 债券代码:149812 债券简称:22太阳G1 债券代码:148296 债券简称:23太阳GK0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8亿元闲置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20日签发的《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4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2,129,409股新股。截至2022年7月18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2,129,40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6.63元,募集资金总额 598,111.8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73.9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937.82万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41号、大华验字[2022]00044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1,788.88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5,635.55万元,现金管理收益和利息收入10,819.26万元,截至2024年5月31日,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6,295.79万元,购买结构性存款尚未赎回金额12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295.79万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翠微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国家开发银行。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6,295.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81,788.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无。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无。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用途、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预计公司未来12个月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合理性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规模扩大及对外投资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短期负债降低财务费用,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公司目前财务状况及资金成本,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00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公司短期偿债风险。 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从事高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有效期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地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六、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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