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盛LOF (161232): 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瑞盛混合(L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7:15:58 中财网
原标题:国投瑞盛LOF : 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投瑞银瑞盛混合(L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 投瑞银瑞盛混合(LOF)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3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国投瑞银瑞盛混合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61232 (LOF) 国投瑞银瑞盛混合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代码 018545 (LOF)C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05-25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05-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贺明之 证券从业日期 2015-05-25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其他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 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1、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7年 11月 25日转型而来。 2、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 2023年 5月 31日起增设 C类 基金份额。本基金仅 A类份额上市交易,C类份额不上市交易。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置,力争 投资目标 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投资范围 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范围为0%-95%;投资于权证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3%。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 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的 比较判别,对股票、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类别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 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股票投资管理:包括行业配置策略、优选个股策略、参与融资业务 的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3、折价与套利策略:(1)可转债投资策略;(2)定向增发策略; (3)大宗交易策略。 4、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债 主要投资策略 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类别选择策略和个券选择策略。 5、衍生品投资策略: (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 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 (2)国债期货投资策略,为有效控制债券投资的系统性风险,本基金 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国债期货,提高 投资组合的运作效率。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暂无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暂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注: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赎回人承担。对持续持有C类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计算公式如下: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赎回份额×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申购费: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费方 管理费 1.2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60%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70,000.00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
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
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
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
其他费用 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
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
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
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本基金运作相关费用为年金额的,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05%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可能增加本基金总体风险水平。

2、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标的资产价格的微小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国债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3、存托凭证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4、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5、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6、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瑞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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