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交建股份(603815):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融资类担保额度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8:16:03 中财网
原标题:交建股份: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融资类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15 证券简称:交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融资类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额度调出子公司名称: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源建设”) 担保额度调入子公司名称: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建设”)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未使用的 97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调至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星河建设。调剂后,祥源建设新增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8,030万元; 星河建设新增贷款担保额度不超过970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尚未有实际为星河建设提供的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内,将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未使用的97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调至其全资子公司星河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保理及融资租赁等其他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内,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其中,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因公司整体经营需要,本次将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未使用的970万元融资担保额度调至其全资子公司星河建设。

因此,本次担保额度调剂系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额度内,且符合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的情形,因此,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公司名称: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22MA2TQ0842P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关镇环城北路南侧(祥源星河壹号展示中心办公楼)
主要经营场所:蚌埠市五河县
法定代表人:金亮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5-16
经营范围:住宅房屋建筑、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与公司关系情况: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星河建设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21日,总资产8,985.76万元,总负债7,403.61万元,净资产1,582.15万元,2023年度收入3,519.40万元,净利润128.26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保证人: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债务人:五河祥源星河建设有限公司
债权人:安徽五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光支行(甲方) 保证方式: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最高限额及主债权确定期间:
(一)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二)本最高额保证项下所保证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9,700,000元。

(三)基于主合同而产生的借款、垫款、利息、费用或甲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过债权确定期间,乙方同意这部分债权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保证期间:(一)在主合同期限内,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质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或按指印之日起生效。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保理及融资租赁等其他债务提供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请分别参阅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新增融资类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5.54亿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4.51%。

上述担保主要系公司因 PPP项目投资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宿松县振兴基础设施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亳州市祥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界首市齐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祥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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