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58 证券简称:七彩化学 公告编号:2024-054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6月 13日 13时 00分 2.会议结束时间:2024年 6月 13日 14时 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6月 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6月 13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6月 13日 9:15至 2024年 6月 13日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腾鳌镇经济开发区一号路八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徐惠祥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人,代表股份 8,033,6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97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5,534,2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6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2,49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1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人,代表股份 2,57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3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75,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2,499,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6156%。 本次会议董事出席 8人、监事 3人和见证律师 2人。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16,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47%;反对 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5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82%;反对 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16,3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47%;反对 1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5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55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82%;反对 17,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71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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