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旺通信(688618):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9:16:19 中财网
原标题:三旺通信: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占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6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025,864股减少至110,339,533股。

? 回购股份注销日期:2024年6月14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2024年3月14日完成本次股份回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6,331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5,126,051股的比例为0.91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46.32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41.51元/股,回购均价为43.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3.4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注销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三、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通知债权人自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6月2日申报债权。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相关申请,注销日为 2024年 6月14日,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025,864股减少至110,339,533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注销前 拟注销股份 (股)本次注销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 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2,3810.310342,3810.3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683,48399.69686,331109,997,15299.69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686,3310.62686,33100
股份总数111,025,864100.00686,331110,339,533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旨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投资信心。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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