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4-059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苏州市高新区科灵路8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程建川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唐瑛培、刘子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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