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合肥新汇成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 董事、监事。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3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6月13日,并以6.58元/股 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54万股。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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