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四川九洲(000801):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801 证券简称:四川九洲 公告编号:2024042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已获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将具体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具体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1,022,806,646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 合计现金分红102,280,664.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 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2,806,6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4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259号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吴 正 董 宾 咨询电话:0816-2336252 传真电话:0816-2336335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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