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西发(00075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20:36:09 中财网
原标题:*ST西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752 股票简称:*ST西发 公告编号:2024-086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6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4号楼。

(三)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罗希先生主持。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88,124,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800,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80,324,5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4538%。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38,439,1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57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800,1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57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9人,代表股份30,639,0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1.61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9%;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3%;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二)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8%;反对 9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6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1%;反对 94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6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1%;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1%;弃权 1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76,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5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四)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6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1%;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76,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68%;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五)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6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1%;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76,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68%;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6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1%;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76,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68%;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9%;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3%;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62,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081%;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1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76,9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968%; 反对 96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0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九)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8%;反对 9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6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1%;反对 94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十)审议《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9%;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3%;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7%;弃权 0股(其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9%;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3%;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1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8%;反对 94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6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1%;反对 947,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177,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249%;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5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7,491,7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3%;反对 947,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64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审议结果:该项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亚新、彭月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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