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002696):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经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的决定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7月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7月1日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公司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5日刊 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3人(特别提 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电话的方式进行登记 (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首先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4年 6月 25日、2024年 6月 26日 9:00-11:30,14: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9号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30004 联系电话:0771-3210585 传真:0771-3210813 联系人:刘莹、林小琴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 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原件,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 于表决前补充完整。 5、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及其 他各项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96 2、投票简称:百洋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 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 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 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 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 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 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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