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300482):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8:26:04 中财网
原标题:万孚生物: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事项,现将公司原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相关人员任期届满换届选举离任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李文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文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7,843,9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4%;其配偶王继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9,594,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1%;李文美先生与其配偶王继华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何小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何小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8,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锦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陈锦棋先生及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吴翠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且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吴翠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及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均为任期届满换届离任,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特此说明。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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