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8:51:04 中财网
原标题:盛弘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4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
(1)现场会议召开:2024年7月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7月 1日上午 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 票提案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 人
1.01《选举方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肖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魏晓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 人
2.01《选举闫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京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 人
3.01《选举郭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叶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2024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程序合法,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2、3 均为需要逐项表决的累积投票提案,其中提案1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提案2应选独立董事3人,提案3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上述议案4.00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2024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5楼;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白路1002号百旺信高科技工业园2区6栋5楼
联系电话:0755-88999771
传真:0755-2692805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18052
联系人:杨宁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 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93” ,投票简称为“盛弘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会议提案 1、2、3均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1、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 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日9:15至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4年7月1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召开的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同意反对弃权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 人同意票数  
1.01《选举方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肖瑾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杨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魏晓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1.05《选举李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 人同意票数  
2.01《选举闫晓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陈京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李建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 人同意票数  
3.01《选举郭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3.02《选举叶晶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对应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欲对提案回避表决,请在“回避表决”下方对应的方框中打“√”。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三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 码   
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出席人员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字体填写全名及地址(与股东名册上所载一致)。

2、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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