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思壮(002383):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公司董事长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8:55:44 中财网
原标题:合众思壮: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选举董事会第六届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非独立董事王刚、朱兴旺、廖琼、王子寅,独立董事闫忠文、金勇军、武龙。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战略委员会:选举董事王刚、朱兴旺、闫忠文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王刚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选举董事武龙、金勇军、廖琼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武龙先生为召集人。

3、提名委员会:选举董事闫忠文、金勇军、王刚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闫忠文先生为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董事金勇军、武龙、王子寅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金勇军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三、董事长选举情况
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1、王刚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曾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信贷员、风险尽职调查员、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风险尽职调查员、业务部总经理、商丘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现任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3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董事长。2024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24年6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朱兴旺先生,1986年7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2021年11月加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代行总经理,2024年3月开始任总经理。2024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朱兴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廖琼女士,1985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复旦大学,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监察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风险控制部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2024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廖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管等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王子寅先生,1988年10月出生,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置地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港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子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5、闫忠文先生,196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工学博士,研究员职称。2018年开始担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2024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闫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6、金勇军先生,1968年5月出生,金华市人,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民盟盟员。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商法专业。1996年起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任教,现任清华大学战略系商法副教授。

2021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2024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金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7、武龙先生,1982年6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12月至今任教于河南大学商学院,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原全国高端会计人才项目),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英才计划)、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河南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发展研究处副处长(挂职);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任河南省开封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2011年7月至今兼任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新乡化纤(000949.SZ)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花溪科技(872895.BJ)独立董事。2024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武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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