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30042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9:06:16 中财网
原标题:博世科: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
2024年 6月 7日以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14日在广西南宁市高新区
高安路 101号公司 13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士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投项目“南宁市城市内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南宁内河治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与审议,同意将募投项目“南宁内河治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501.86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1695号),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89,351,597.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89,351,597.00元,实收股本为504,872,71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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