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500增强LOF (162216): 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宏利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2.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基金间转换所产生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存在的风险包括跟踪偏离风险、标的指数风险、跟踪误差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风险、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的风险。 跟踪误差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尽责进行严格风险控制,并控制基金投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之间的跟踪误差及偏离度,但由于法律法规及其他限制,本基金不能投资于部分成分股;此外,在基金的日常运作中由于受到运作费用、交易成本、日常申购赎回以及市场流动性影响,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与标的指数之间的跟踪偏离。 标的指数风险:标的指数因为编制方法的缺陷有可能导致标的指数的表现与总体市场表现的差异,因标的指数编制方法的不成熟也可能导致指数调整较大,增加基金投资成本,并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跟踪误差,影响投资收益。 本基金使用的指数增强量化投资策略用于增强收益目的,但并不基于量化策略进行频繁交易,本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环节将依赖于量化选股模型,存在量化选股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但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构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停止对指数的管理和维护,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投资人将面临更换基金标的指数、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风险。 自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标的指数的编制及发布至解决方案确定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按照指数编制机构提供的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指数信息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维持基金投资运作,该期间由于标的指数不再更新等原因可能导致指数表现与相关市场表现存在差异,影响投资收益。 成份股停牌或违约的风险: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基金可能因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而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扩大。 在衍生品市场中,本基金将投资于股指期货。由于股指期货存在一定的作用机制,其将主要被用来套期保值,因此该类金融资产的投资风险主要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 形成基差风险的潜在原因包括:(1)需要对冲的风险资产与股指期货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存在明显差异;(2)因未知因素导致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基差严重偏离正常水平;(3)因存在基差风险,在进行股指期货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财产可能会承担股指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向不利方向变动而导致的展期风险。 同时在股指期货投资过程中还面对卖空风险(同时持有多头和空头头寸的方式导致本基金存在在特定市场情况下跑不赢普通偏股型基金的风险,同时有可能导致持有本基金在特殊情况下比持有普通偏股型基金蒙受更大损失)、杠杆风险(因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而存在杠杆,基金财产可能因此产生更大的收益波动)、平仓风险(在某些市场情况下,基金财产可能会难以或无法将持有的未平仓合约平仓)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另外,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指基金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利率风险指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受利率波动而波动所产生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即证券的流动性下降从而给证券持有人带来损失(如证券不能卖出或贬值出售等)的可能性。提前偿付风险指若某些资产支持证券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法律风险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仲裁。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98-8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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