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诚精密(002921):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9:51:24 中财网
原标题:联诚精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21 证券简称:联诚精密 公告编号:2024-055 债券代码:128120 债券简称:联诚转债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19日、2024年 5月 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0日及 2024年 5月 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1年 1月 25日进入转股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一定变化。2023年 4月 1日至 2024年 3月 31日,累计转股数量为 18,170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本由 130,863,848股变更为 130,882,018股,注册资本由130,863,848元变更为 130,882,018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前本次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86.3848 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088.2018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3,086.3848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 1元。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3,088.2018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 1元。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通过: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普通决 议通过:
(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弥补亏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 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 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一)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二)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任免及其报酬 和支付方法; (四)公司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公司年度报告;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 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以外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算;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以 及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 (四)本章程的修改; (五)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股权激励计划;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第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 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合并、解散和清 算; (三)本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 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 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 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 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 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 并由参会董事签字。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 投票表决或书面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 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 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 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 事项。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 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 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六条 ………..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 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 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 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或进行调 整的理由,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满足本章程 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应当按年将可供分配的 利润进行分配,公司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 配。 (六)现金分红政策: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 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的 15%。同时,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实行差 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百五十六条 ………..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或者因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 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 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给予投资 者稳定回报,由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 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或进行调 整的理由,并听取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当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进行利润分 配: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 2、资产负债率高于 80%;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 (三)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采取现金、股 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将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 利/固定股利支付率/固定股利/剩余股利/低正 常股利加额外股利/其他。 ………..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进 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状况考虑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六)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应综合考虑所处 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实行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登记事项均保持不变。

三、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上述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由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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