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688045):必易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045 证券简称:必易微 公告编号:2024-052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 2024年 6月 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4年 6月 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佳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人在会议上就本次紧急事项进行了说明,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向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4年 6月 14日为授予日,以 1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6.00万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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