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60116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二〇二四年第 四次会议于 2024年 6月 1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年 6 月 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 8名,实际到会监事 8名。全体监事推举李健外部监事主持会议。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提名李晓慧女士为外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提名李晓慧女士连任本行外部监事,任期三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 6月 14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晓慧女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技术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之前,于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标准部参与 制定独立审计准则,1997年1月至1998年8月在河北省财政厅国有 资产管理局从事国有资本运营研究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 任沧狮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1993年4月至1996年7月任沧州会计 师事务所涉外部经理。 李晓慧女士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晓慧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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