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601169):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拟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 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本行开展 的存款业务品种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 等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拟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银清算”) 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有效期 2年,自董 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城银清算同时为本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境内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定义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次拟与城银清算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5亿元的存款关联交易,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 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审议,报董事会审批。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城银清算是本行关联方,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 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监事、总行(总公司)和重要分行(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保险资金运用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情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形,因此构成本行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城银清算于 2018年 12月在上海揭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MA1FL65T2F,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 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号 806室,法定代表人谢汉立,注册资本人民币 8.1712亿元,股东为城银服务中心(持股比例 65.63%)和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持股比例 34.37%)。 城银清算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特许清算组织,是国内支 付清算金融基础设施之一,主营业务包括向城市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金融外包服务、业务交易与合作平台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金融或咨询管理服务,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城银清算开展的存款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定 价合理、公平,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与城银清算开展的存款关联交易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 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有助于本行提升公司存款规模,加深本行与城银清算的合作关系。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与城银清算的存款关联交易,已经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 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批准。 2024年 6月 13日,本行董事会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与城银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赞成。 六、本次交易前12个月的关联交易事项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前 12个月,城银清算与本行开展的存款业务品种主要 包括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等。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 前认可。此外,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北京银行与城银清算的关联交易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行资产的独立性,符合本行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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