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基金 (562880):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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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6月15日 08:40: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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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电池基金 :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旗下部分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嘉实中证
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
新能源ETF;交易代码:159875)、嘉实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电池 ETF基金,交易代码:562880)根据其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定期调整情况,修订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申购赎回现金替代的部分内容,本次修订自 2024年 6月 17日起生效。具体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修订内容
基金全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嘉实中证
新能源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
的方式,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
现金替代及对应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对于本基
金的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
用净额结算;本基金上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
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
付。 |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业务采用净额结算的
方式,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
替代及对应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
的现金替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
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对于本基金的赎回业
务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本基金上
述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
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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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3种类型:禁止现
金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
(标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
为“必须”)。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证券,
可以设为:“允许”和“必须”。
对于标志为可以现金替代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时,均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人
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2)可以现金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的组合证券分为:深圳证
券交易所成份证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份
证券。 |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4、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 3种类型:禁止现金
替代(标志为“禁止”)、可以现金替代(标
志为“允许”)和必须现金替代(标志为“必
须”)。
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成份证券,可以设为:“允许”和“必须”。
对于标志为可以现金替代的上海证券交
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申购赎
回基金份额时,均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
金管理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
款。
(2)可以现金替代
可以现金替代的组合证券分为:深圳证券
交易所成份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
交易所成份证券。
3)指数成份股包含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成份股的,可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份股
的相关规则进行处理,具体参照交易所及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最新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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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
电池主题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
结算的方式,即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
份股的现金替代、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
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
涉及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 |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对于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采用净额结
算的方式,即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
的现金替代、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
代、北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
结算的方式;申购赎回业务涉及的现金差额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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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代付。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4种类型: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交所上市的成
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份
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
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4)退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
仅适用于本基金标的指数中深交所股票。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交
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交所申购赎
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实时
向深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指令。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
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20日而该证券正常交
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购入的部
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入价格
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
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
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
补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
替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
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
出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
应退还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 | 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七)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
3、现金替代相关内容
(1)现金替代分为4种类型:
退补现金替代适用于深交所、北交所上市
的成份股,是指在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该成
份证券必须使用现金作为替代,根据基金管理
人买卖情况,与投资者进行退款或补款。
(4)退补现金替代
①适用情形:退补现金替代的证券目前适
用于本基金标的指数中深交所、北交所股票。
③替代金额的处理程序
实时申报的原则为:基金管理人在深交
所、北交所连续竞价期间,根据收到的上交所
申购赎回确认记录,在技术系统允许的情况下
实时向深交所、北交所申报被替代证券的交易
指令。
特例情况:若自T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已达到 20日而该
证券正常交易日低于2日,则以替代金额与所
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实际购入成本(包括买
入价格与交易费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
计算的未购入的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
确定基金应退还申购投资者或申购投资者应
补交的款项,以替代金额与所卖出的部分被替
代证券实际卖出收入(卖出价格扣除交易费
用)加上按照最近一次收盘价计算的未卖出的
部分被替代证券价值的差额,确定基金应退还
赎回投资者或赎回投资者应补交的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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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项。 | 指数成份股包含北交所上市成份股的,可
参照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规则进行处理,具体
参照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发布的最新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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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招募说明书修订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调整内容将进行相应更新。客户欲了解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其更新,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人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6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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