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红利先锋混合A (162212):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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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6月15日 10:36: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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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宏利红利先锋混合A :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 | 基金代码 | 162212 |
下属基金简称 |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162212 |
基金管理人 |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12月3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周笑雯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21年7月8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3年7月1日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和基金的持续稳定分红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存托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0%
-40%,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并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
金、应收申购款等。 |
主要投资策略 | 1、资产配置策略
基金投资股票资产的最低比例为基金资产的60%,最高为95%,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
最高为40%,最低为0%。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兼顾投资于具有持续分红特征及潜力的红利股和具有成长潜力特征的上市公
司,其中投资于红利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红利股应具备本基金对红
利股定量筛选标准中的一项或多项特征。
3、债券投资策略
对债券的投资将作为控制投资组合整体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采用积极主动的投 |
| 资策略,结合宏观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
信用风险等因素,运用久期调整、凸度挖掘、信用分析、波动性交易、品种互换、回
购套利等策略,权衡到期收益率与市场流动性,精选个券并构建和调整债券组合,在
追求债券资产投资收益的同时兼顾流动性和安全性。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可控的原则,进行权证投资。 |
业绩比较基准 | 75%×标普中国A股红利机会指数收益率+2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
注: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申购费
(前收费) | M<50万元 | 0.375% | 养老金客户 |
| 50万元≤M<250万元 | 0.30% | 养老金客户 |
| 250万元≤M<500万元 | 0.1875% | 养老金客户 |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125% | 养老金客户 |
| M≥1000万元 | 1,000元/笔 | 养老金客户 |
| M<50万元 | 1.50% | 非养老金客户 |
| 50万元≤M<250万元 | 1.20% | 非养老金客户 |
| 250万元≤M<500万元 | 0.75% | 非养老金客户 |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50% | 非养老金客户 |
| M≥1000万元 | 1,000元/笔 | 非养老金客户 |
赎回费 | 1天≤N≤6天 | 1.50% | - |
| 7天≤N≤365天 | 0.50% | - |
| 366天≤N≤730天 | 0.25% | - |
| N≥731天 | 0 | -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
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管理费 | 1.50%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托管费 | 0.25% | 基金托管人 |
审计费
用 | 55,000.00元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
露费 | 80,000.00元 | 规定披露报刊 |
其他费
用 | 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 |
注:1. 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2.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宏利红利先锋混合A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基金间转换所产生的风险、其他风险及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特定投资策略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股票的配置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具有持续分红特征及潜力的上市公司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投资者所面临的特定风险主要为本基金所定义股票的投资风险。该类股票的投资收益将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偏好、行业波动和公司自身经营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本基金所投资的股票可能在一定时期内表现与其他未投资的股票不同,造成本基金的收益低于其他基金。此外,由于本基金还可以投资其它品种,这些品种的价格也可能因市场中的各类变化而出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产生特定的风险,并影响到整体基金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境内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证券交易机制、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manulife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98-8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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