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可转债A (161624):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08:36:07 中财网
原标题:融通可转债A :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4年第1号)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融通可转债债券基金代码161624
下属基金简称融通可转债债券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161624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9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债券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樊鑫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23年8月5日
  证券从业日期2018年7月2日
其他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而来。《融通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9日起生 效。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基础上,以可转债为主要投资标的,力争取 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含 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 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券等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债券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 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 于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权益类 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持有 的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的具体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以及国债期货投资策略等部分。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20%+沪深300指 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2)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M<100万元0.6%
 100万元≤M<500万元0.4%
 500万元≤M<1000万元0.2%
 M≥1000万元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M<100万元0.8%
 100万元≤M<200万元0.5%
 200万元≤M<500万元0.3%
 M≥500万元1,000元/笔
赎回费N<7日1.5%
 7日≤N<180日0.1%
 180日≤N<1年0.05%
 N≥1年0.0
认购费
转型前的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认购份额适用表中的认购费率。
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赎回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养老金客户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7%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40,000.00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元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按实际发 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信息披露费和指数许可使用费(若有)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融通可转债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间1.00%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再投资风险、经营风险)、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包括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及特有风险。此外,本基金如启用侧袋机制将面临相关风险。

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
1、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可转债品种,需要承担企业因经营不善导致的一系列对可转债缺乏偿还能力、对可转债赋予条款不予履行等违约风险。另外,本基金投资的可转债需要承担可转债市场的流动性风险、由可转债对应正股价格波动带来的可转债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在转股期内由于可转债正股价格低于转股价而导致不能获得转股收益的风险等。

同时,本基金投资于权益类资产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这虽然提升了预期收益水平,也增加了一定的预期风险水平。

2、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债期货,经济周期变化、市场利率波动、缺乏合约交易对手等因素都会影响国债期货市场,因此本基金还需要承担期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

3、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两种,对于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人,其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自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时间,并于该份额赎回时按照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选择适用的赎回费率并计算赎回费,敬请投资人留意。

5、本基金如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本基金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此外,本基金如启用侧袋机制将面临的风险: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账户资产为基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因此不同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可能存在不同,且销售机构的风险评价结果与本基金法律文件的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也可能不一致。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另请投资者注意:与本基金有关的一切争议,除经友好协商可以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北京市。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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