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002631):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注2:股东持股数量及公司总股本数量来源于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4年6月7日出具的数据,如有尾差系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经向德尔集团询问了解相关情况,关于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伊犁苏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新合伙”)与德尔集团质押合同纠纷案件,已移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以下简称“伊犁分院”)处理,2024年5月20日,苏新合伙向伊犁分院提出撤诉申请,伊犁分院作出(2023)新40民初6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准许苏新合伙撤诉。关于该案相关财产的解除冻结手续,相关法院正在办理中。 本次德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原因系苏新合伙以同一事实同一纠纷重新向伊犁分院提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保全被申请人德尔集团持有的德尔未来(002631)股票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291,864,406.05元。 伊犁分院做出(2024)新40财保2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德尔集团持有的德尔未来(002631)股票(金额291,864,406.05元);期限叁年。 三、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高度重视上述所持股份被冻结事宜,积极应诉,争取尽快解决相关事宜。 2、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 3、公司控股股东对于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事裁定书》【(2023)新40民初66号之二】;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民事裁定书》【(2024)新40财保2号】。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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