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沪深300LOF (160807): 长盛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沪深300指数(LOF)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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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8:11:0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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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盛
沪深300LOF : 长盛
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
沪深300指数(LOF)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长盛
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长盛
沪深300指数(LOF)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1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长盛沪深300指数(LOF) | 基金代码 | 160807 | |
下属基金简称 | 长盛沪深300指数(LOF)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160807 | |
基金管理人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8月4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深圳证券交
易所 | 2010年9月
6日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
运作方式 | 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
基金经理 | 陈亘斯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 2019年10月9日 |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09年3月31日 | |
其他 | 场内简称:长盛沪深300LOF | | | |
注:本基金自2024年6月18日起增设C类基金份额,原持有人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跟踪沪深300指数,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
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
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4%,以实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型基金,标的指数为沪深300指数,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投资于沪深300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
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标的指数样本中个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规
模、流动性、行业代表性、波动性与标的指数整体的相关性,通过抽样方式构建基金股
票投资组合,并优化确定投资组合中的个股权重,以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
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0.35%,且年化跟踪误差小于4%的投资目标。 |
业绩比较基准 |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
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申购费
(前收费) | M<100万 | 1.2% |
| 100万≤M<500万 | 0.8% |
| 500万≤M<1,000万 | 0.5% |
| M≥1,000万 | 1,000元/笔 |
赎回费 | N<7天 | 1.5% |
| 7天≤N<1年 | 0.5% |
| 1年≤N<2年 | 0.25% |
| N≥2年 | 0 |
注:养老金费率等相关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
上表申购费为场内场外申购费。
赎回费
上表为场外赎回费,场内赎回费率为:持有期<7天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期≥7天收取0.5%的赎回费。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 收取方 |
管理费 | 0.75% |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
托管费 | 0.15% | 基金托管人 |
审计费用 | 60,000.00元 | 会计师事务所 |
信息披露费 | 120,000.00元 | 规定披露报刊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
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
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相关法律法
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
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 相关服务机构 |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长盛
沪深300指数(LOF)A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主要面临的常规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特定投资标的流动性 本基金面临的特定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上市交易风险;指数化投资风险;投资替代风险;跟踪偏离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变更基金的标的指数的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关于本基金争议解决方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请投资者务必详细阅读相关内容。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csfunds.com.cn][客服电话:400-888-2666] 1.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招募说明书;2.定期报告, 包括基金季度报告、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3.基金份额净值;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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