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30099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久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久祺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6号),久祺股份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856.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1.90元,共计募集资金57,786.4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371.68万元(承销费和保荐费不含税总计 4,560.36万元,已预付 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3,414.7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于 2021年 8月 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465.2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0,760.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27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14日,公司有 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已基本完成,可满足公司战略规划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截至 2024年 6月 14日,前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等,最终金额以项目实际最终支付为准,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上述待支付 款项。待款项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 为准。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法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规、合理、节约、高效使用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个建设环节对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68.5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及产业发展。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同时,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了第二届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 6月 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设计中心”“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已建设完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成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 6月 17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募投项目“研发设计中心项目”“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祺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华 姚浩杰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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