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000753):确认资产处置损益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24-021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1年 9月,因漳州市人民政府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公司下属 公司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自来水)与漳州市芗 城区人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及漳州惠民房屋征收有限公司就金峰 自来水旧厂征收事宜签订《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金峰自来水座落于芗城区芝山街道总建筑面积 2,221.30平 方米的建筑物(含土地 29.02亩)被征迁,补偿款计人民币 27,920,379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并移交给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由于金峰自来水改扩建的新厂尚未建成并 网通水,旧厂仍需保留生产供水,被征迁的资产未正式移交。 2024年 6月,金峰自来水新厂建成并网通水,且完成征迁资产 的移交手续,符合资产处置确认条件,上述事项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580万元(最终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征收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方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芝山街道办事处,实施单 位为漳州惠民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被征迁房屋状况:金峰自来水被征迁建筑物座落于芗城区 芝山街道,总建筑面积 2,221.30平方米(含土地 29.02亩),有效 建筑面积 1,842.27平方米,结构为框架、混合、简易。 (二)补偿安置事项:货币补偿款计人民币 27,920,379元(含土 地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等)。 (三)金峰自来水承诺并保证:就已搬迁房屋提供的所有产权证 书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愿承担一切法律 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金峰自来水新厂已完成并网通水,旧厂征收资产移交手续 已办理完成,符合资产处置确认条件,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上述事项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580万元(最终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 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房屋征迁补偿安置协议》、《漳州金峰水厂旧厂资产征收移交 清单》。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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