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石油(000554):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554 股票简称:泰山石油 公告编号:2024-26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 情况 1、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3年底总股本 480,79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3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058,246.31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0,79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3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0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6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3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2024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 咨询联系人:杨新海、李坤 咨询电话:0538-6269605、6269586 传真电话:0538-82654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8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