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锆业(002167):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9:11:17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锆业: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7 证券简称:东方锆业 公告编号:2024-035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乔竹青女士、张雅林女士提交的书面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需要,分别请求辞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联席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乔竹青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联席总经理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雅林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刘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
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简历附后。

刘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4-85510311
传真:0754-85500848
电子信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凯撒工业园珠津一街3号楼
3层。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7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乔竹青,女,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

曾先后担任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科主管会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职务;2020年1月起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24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乔竹青女士持有公司5,250,000股股份,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乔竹青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
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张雅林,女,汉族,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税务师、中国法律职业资格。曾就职于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武汉光谷烽火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加入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22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4年6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张雅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张雅林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刘磊,男,汉族,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法
律硕士,具备律师、经济师、保荐代表人资格。先后就职于河南省焦作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河南省焦作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上海通略(北京德信)投资管理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世纪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24年1月加入
公司,2024年4月担任总经理助理。2024年2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4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磊先生未持
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刘磊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
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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