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海洋(002086):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9:15:48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海洋: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4-057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4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2024年 6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3),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年 6月 28日上午 09:30召开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6月 16日收到深圳前海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国元价值精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前海国元”)书面出具的《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选举王雨迟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平云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海国元持有公司211,760,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1%,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时间、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年 6月 28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增加了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为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公司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选举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 3。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 6月 28日(星期五)上午 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6月 28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6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6月 28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6月 20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7.00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9.00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00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1.00选举文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选举平云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13.01选举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张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王雨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 6月 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及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5月 16日及 2024年 6月 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1.00、12.00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将由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通过差额选举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 1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议案 13.00为累积投票制议案,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3人。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4年 6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 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4年 6月 25日 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 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 18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关于提请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如下图所示: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X2股
..........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6月 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24年 6月 28日 9:15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附件 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7.00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00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9.00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0.00关于制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1.00选举文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选举平云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 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3.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3人 
13.01选举刘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2选举张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03选举王雨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6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附件 3:
采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独立董事的方式说明
如遇提名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数多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按如下细则确定当选及就任安排:
1、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数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一致,所有已获通过议案对应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
2、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少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所有已获通过议案对应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全部当选,已当选独立董事人数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差额,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补选。

3、如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同意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多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按以下方式确定独立董事当选规则:
(1)按独立董事对应议案同意票得票数多少排序,从高到低逐一当选,直至当选独立董事人数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一致;
(2)如出现同意票得票数完全相同,且该两个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
①将该两个独立董事候选人按反对票的得票数再次进行排序,反对票较少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直至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人数达到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②若同意票、反对票的得票数完全相同时,则进一步按弃权票的得票数进行排序,弃权票较少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直至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当选人数达到独立董事应选人数;
③若同意票、反对票、弃权票得票数完全相同导致无法排序的,视作该两个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能当选,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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