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股份(600803):新奥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6月 27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6月 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8.97%股份的股东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 2024年 6月 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 6月 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提高决策效率,股东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将该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年 6月 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6月 27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 777号舟山希尔顿酒店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6月 27日 至 2024年 6月 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 1项、第 2项、第 4-7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项、第 3-6项、第 8项议案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第 9项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的激励对象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6月 1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27日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6月 27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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