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建设(600284):浦东建设关于参与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4-03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4亿元参与设立“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浦东科创投资基金或基金),并签署《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基金合伙协议)。浦东科创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5.01亿元。经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合伙人充分协商,拟将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存续期限由十年变更为十二年,其中:投资期限由五年变更为七年,同时更新部分合伙人信息并修订基金合伙协议。 ? 本次延长投资期限的事项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风险提示:1、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2、基金合伙协议的变更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文本为准。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合伙协议修订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事项概述 为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抓住“浦东新区对接科创战略,不断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加快推动浦东高质量发展”的机遇,更好地参与上海市浦东新区新一轮的发展,公司于2019年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以现金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4亿元,参与浦东科创投资基金的设立,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浦东科创投资基金采用有限合伙形式设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55.0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8)。 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已于2019年4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并于2019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 为更好地发挥国有资本引领放大作用,高效提升国有资金使用效率,经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合伙人充分协商,拟签署《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变更协议》对原基金合伙协议进行修订,将浦东科创投资基金存续期限由十年变更为十二年,其中:投资期限由五年变更为七年;同时因部分合伙人更名及更新注册/通讯地址,更新部分合伙人信息。 二、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合伙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FJ46 4、成立日期:2019年4月8日 5、基金规模:550,100万元人民币 6、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上海东鑫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方分别为上海浦东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川沙投资经营管理中心和上海北华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0%、30%和30%。) 7、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31室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基金合伙协议修订的主要内容 1、基金存续期限:由“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十】年”修订为“有限合伙的存续期限为【十二】年”; 2、基金投资期:由“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五】年内为投资期”修订为“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七】年内为投资期; 3、更新部分合伙人信息:因部分合伙人更名及更新注册/通讯地址,将“附件:全体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修订为: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基金投资期及签署基金合伙协议之变更协议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助于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通过专项投资和市场化管理,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本次延长基金投资期的事项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一)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二)基金合伙协议的变更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最终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文本为准。公司将充分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基金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合伙协议修订的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进展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年基金设立时,由于奚永平先生和罗芳艳女士的任职导致该事项为关联交易。目前,该影响已消除,本次基金投资期限延长的事项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延长基金投资期及签署基金合伙协议之变更协议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6月7日-6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表决情况如下: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9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 本次基金投资期限延长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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