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600067):冠城大通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 6月 27日 3. 股权登记日
1. 提案人: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4年 6月 7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36.40%股份的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在 2024年 6月 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6月 17日收到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4年 6月 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 6月 27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浦下洲路 5号冠城大通广场 1号楼 C座三层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 6月 27日 至 2024年 6月 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9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1-13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8日、2024年 6月 7日、2024年 6月 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9、10、11.00(11.01-11.03)、12.00(12.01-12.02)、13.00(13.01-13.0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18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年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名,董事候选人有 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名,董事候选人有 6名;应选独立董事 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名;应选监事 2名,监事候选人有 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票为限,对议案 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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