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大通(600067):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20:06:49 中财网
原标题:冠城大通:冠城大通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公告编号:临2024-026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6月 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年 6月 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议案名称和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议案内容
1、《关于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的议案》
根据《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三日前以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

基于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同意豁免监事会通知时限,无需提前三日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韩国建先生、何珠云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

监事会认为韩国建先生、何珠云女士完全具备《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担任本公司监事的资格。

上述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本次监事会换届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完成第十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6月 18日


附件: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韩国建先生 简历
韩国建,男,出生于 1957年 4月,博士肄业。曾供职于中国矿业大学;2001年加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 11月至 2017年 1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 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韩国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280,000股,与公司的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韩国建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何珠云女士 简历
何珠云,女,出生于 1965年 9月。1996年 1月至 2003年 4月任福州市土畜产进出口公司财务经理兼福州天海木业有限公司、福州民丰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 5月至 2005年 3月任福州金艺达贸易有限公司、福州金盛达鞋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 4月至今任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 1月至今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何珠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榕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与公司的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第 3.2.2条所列情形,何珠云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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