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活塞(833455):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0:01:16 中财网
原标题:汇隆活塞: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833455 证券简称:汇隆活塞 公告编号:2024-038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于 2022年 6月 15日与大连滨城活塞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即将到期,又因日常生产需要及订单增加导致对产能需求增长,公司拟再次与大连滨城活塞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增加租赁面积,拟租赁其位于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民和村五里台 128号大连滨城活塞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的 13栋建筑物,租赁面积合计 15,054.57平方米,租赁期为一年,租赁物租金按 0.45元/m2每天计算,预计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 2,472,713.12元。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 6月 1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该议案董事会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张勇、李训发回避表决;该议案监事会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 6月 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需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的关联交易标准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除提供担保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以上且超过 3,000万元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上述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大连滨城活塞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民和村五里台 128号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民和村五里台 12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1年 8月 13日
法定代表人:张勇
实际控制人:张勇
注册资本:22,680,000元
实缴资本:22,680,000元
主营业务:油压机活塞、机械及配件制造;精密铸造、金属表面热处理、机械零部件、金属结构件加工;铆焊加工;自有房屋出租;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财务状况: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总资产32,041.966.67
净资产30,879.893.23
项目2023年度
营业收入2,937,890.07
净利润47.074.65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厂房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民和村五里台128号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本次交易标的为大连滨城活塞制造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其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站前街道民和村五里台 128号厂区内的 13栋建筑物,租赁面积合计15,054.57平方米。


(二)关联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权属归属于大连滨城活塞制造有限公司。该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和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当地租赁市场标准执行。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参考当地租赁市场价格进行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大连滨城活塞制造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拟租赁其厂区内的 13栋建筑物,建筑面积合计 15,054.57平方米,租赁期为一年,预计租赁期内的租金总额 2,472,713.12元。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汇隆活塞租赁关联方厂房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交易遵循双方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汇隆活塞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大连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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