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菱环境(3010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1:16:50 中财网
原标题:申菱环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申菱环境”“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申菱环境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4,570,02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32.5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99,999,981.44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352,465.69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8,647,515.7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3月 28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300094006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4月 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新基建领域智能温控设备智 能制造项目67,989.5161,800.00
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 基地项目(二期)23,046.3018,200.00
91,035.8180,000.00 
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 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 1日,专业特种环境统研发制造基地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17,064.759,964.99 
   
   
调整前  
2024年 6月 30日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结合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为确保投入有效性、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公司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实行审慎投资策略,采用了谨慎使用募集资金、逐步进行项目布局的原则稳步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故公司存在承诺投资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相关厂房主体已经建设完成,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环保设备等主体已基本安装、调试到位。鉴于该项目尚有部分设备处于采购过程中,并存在部分未结清款项等,结合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5年 6月 30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会对该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早日完成募投项目的建设。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6月 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及实际情况,经过谨慎研究,董事会一致同意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专业特种环境系统研发制造基地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5年 6月 30日。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6月 1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投资内容和投资规模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申菱环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铁 伏江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铁 何新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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