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万邦达(300055):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1:20:50 中财网
原标题:万邦达: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州伊斯科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因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伊斯科”)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其 2.5亿元敞口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惠州伊斯科的其他股东西藏安耐康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西藏戴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惠州伊斯科 26.5%股权),依照各自持有的惠州伊斯科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至公司不再为惠州伊斯科提供担保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 6月 17日,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惠州伊斯科向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申请的 2.5亿元敞口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为惠州伊斯科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程序。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惠州伊斯科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 25,000万元;
6、保证范围:在本合同第三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以及法律规定主债权确定的情形下,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公告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7、保证期间:依据本合同第二条主合同约定而发生的主债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个单项协议签订之日至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各单项协议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或主合同及其项下单项协议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198,000万元,占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66,522.29万元,占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元。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广州银行惠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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