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000545):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
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24-057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 浦钛业”或“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30,000,000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8.87%,占公司总股本的3.04%。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金浦集团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 减持后金浦集团仍持有公司股份 308,101,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2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司法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比例 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30,000,000股股份于2024年 6月14日10时至2024年6月15日10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 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近日,公司通过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24)浙01执84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持有的公 司3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市场价: 63,000,000元,起拍价:51,030,000元,保证金:2,551,500元, 增价幅度:200,000元(或整倍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除本次 30,000,000股公司股份将被 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系申请执行人浙江新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被 执行人金浦集团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2023)浙民终741 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作出相关裁 定。 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金浦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与控股股东金浦集团在资 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 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3、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中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股份比例 达到100%,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司控 制权的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项的进展,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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