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下发的《关于对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4年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鉴于《问询函》回复内容尚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为更好的完成回复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6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047),分别延期至2024年6月11日、2024 年 6月 18日前回复。 截至目前,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个别事项仍需要进一步核实和补充,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再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 2024 年 6月 25日前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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