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集团(603176):汇通集团关于“汇通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09:16:06 中财网
原标题:汇通集团:汇通集团关于“汇通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176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3 转债代码:113665 转债简称:汇通转债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通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转股价格:8.21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3年 6月 21日至 2028年 12月 14日
? 根据《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年 6月 4日起算,
截至 2024年 6月 18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
转股价格的 85%,即低于 6.98元/股的情形。若未来 20个交易日内有5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汇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低于 6.98元/股),将有可能触发“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94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3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36,000万元,期限为发行之日起 6年,
即存续的起止时间为 2022年 12月 15日至 2028年 12月 14日。

转股期起止时间为 2023年 6月 21日至 2028年 12月 14日,初
始转股价格为 8.23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8.21元/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第二年 0.5%、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2.0%、第六年 2.5%。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4号文同意,公司 3.6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月 1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汇通转债”,债券代码“113665”。

二、“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同时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的期间从 2024年 6月 4日起算,截
至 2024年 6月 18日公司股票已有 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汇通
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低于 6.98元/股的情形。若未来 20个交易日内有 5个交易日收盘价仍低于“汇通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低于 6.98元/股),将有可能触发“汇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依据上述规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于触发“汇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
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汇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6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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