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泵业(603757):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代码:603757 股票简称:大元泵业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2024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 201号) 二〇二四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元泵业”,“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大元泵业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大元转债”,债券代码为“113664”)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事项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 2024年 5月 21日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了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四届监事会主席、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韩元平先生(董事长)、王国良先生、王侣钧先生、韩宗美先生、韩静女士、张又文女士 独立董事:兰才有先生、马贵翔先生、吕久琴女士 以上董事任期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张辉先生、王蒙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李海军先生(监事会主席) 以上监事任期自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王侣钧先生 财务总监:叶晨晨先生 董事会秘书:黄霖翔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张俊伟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分配股利事项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大元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66,703,37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422,476股后的 165,280,902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65,280,90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年 6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6月 20日。 因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属于差异化权益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为 0.9915元,每股现金红利的具体计算公式详见公司 2024年6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大元转债”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2.28元/股调整为 21.2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自 2024年 6月 13日至 2024年 6月 19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大元转债”将停止转股,2024年 6月 20日(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大元转债”恢复转股。 (二)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1、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系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正常换届选举所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审议程序的情况;上述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分配股利事项 上述分配股利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约定的审议程序的情况;上述分配股利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华佳 联系电话:0571-87902082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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